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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登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6-080002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8/01
違規日期
2017/05/2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罰鍰金額
NT$2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柳營廠從事廢棄物污泥處理業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8批應取得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於106年3月16日取得本府核發之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5月22日派員稽查檢測,並委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環保署公告方法執行貴公司柳營廠M01製程排放管道(P001)之異味污染物採樣一袋,其檢測結果1300,已超本府核發貴公司之固定污染源M01製程操作許可證排放管道P001異味排放標準1000,故貴公司未依核准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之排放標準進行操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合格之檢測報告書及改善證明文件),向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6年09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三三九之五號二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環園西路二段一六號
統一編號
2721578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