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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100007
- 處分日期
- 2020/10/13
- 違規日期
- 2020/05/2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富信大飯店為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餐飲業、觀光旅館(飯店),稽查時現場廢水處理設施運作中,經查廢(污)水處理設施操作紀錄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109年5月21日紀錄讀數為「122678」,惟現場實際讀數為「122624」,未依規定記錄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規定,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一二八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一二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