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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9-100007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0/10/13
違規日期
2020/05/2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富信大飯店為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餐飲業、觀光旅館(飯店),稽查時現場廢水處理設施運作中,經查廢(污)水處理設施操作紀錄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109年5月21日紀錄讀數為「122678」,惟現場實際讀數為「122624」,未依規定記錄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規定,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一二八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一二八號
統一編號
9064491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