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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00010
- 處分日期
- 2023/10/06
- 違規日期
- 2023/04/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4月2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口寮廠廢棄物貯存區未依事業廢棄物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另現場廢棄物如破碎之不纖布等,有明顯飛揚、逸散之情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4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民安里同安寮七七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將軍區三吉里三吉六六之一號一、二、四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