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0-060041
- 處分日期
- 2021/06/29
- 違規日期
- 2021/03/1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76,22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核相關文書資料,發現109年11月(4天)、12月(8天)及110年1月(10天)、2月(2天)、3月(10天),放流水量超過許可登記核准量51立方公尺/日(以水量計測設施經校正後誤差5%以上認定).廢水單元回收水中繼槽及放流槽槽內廢水滿溢,致槽內廢水漫地流經由廠內雨水道疏漏至周界外地面水體,惟未依規定3小內通報及立即進行緊急應變處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76220元整,貴公司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0年7月26日前),檢具放流水量符合許可證登記上限或辦理水可證登記事項變更、已完成修復疏漏設施之相關證明文件送本縣環境保護局審查,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7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5條第2項、第51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花壇鄉中庄村中山路一段四四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花壇鄉中庄村中山路一段4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