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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70055
- 處分日期
- 2020/07/14
- 違規日期
- 2020/04/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4月28日派員督察,現場可見數袋廢人造纖維(R-0801),惟查近一年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未申報其產出紀錄且貯存量均為0,亦未有該項廢棄物聯單紀錄,前開事項皆有未正確申報之情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完成改善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9年08月1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崑山里大灣路一○一四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崑山里大灣路1014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