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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20002
- 處分日期
- 2019/02/12
- 違規日期
- 2018/10/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10月4日派員至現場稽查,查該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屠宰或批發產品欄位僅填載肉雞(產品代碼:010164)為產品,且未敘明或登載屠體內臟、腸子作為產品,另貴場產出之屠體內臟、腸子應依據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畜禽屠宰下腳料(廢棄物代碼:R-0111)之清理方式清理,惟該場產出之畜禽屠宰下腳料未依登載內容委託合格再利用機構進行再利用,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五結鄉鎮安村溪濱路三段五○九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五結鄉鎮安村溪濱路三段50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