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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10024
- 處分日期
- 2020/11/13
- 違規日期
- 2020/09/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本局於109年9月15日派員查核,查貴公司108年8月至109年7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正確申報廢棄物D-0299廢塑膠混合物及R-0701廢木材等貯存情形;另貴公司於108年12月至109年7月將D-0299廢塑膠混合物以R-0201廢塑膠申報並委託再利用機構進行再利用,惟貴公司申報項目與產出廢棄物樣態不符,顯未依規定正確申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完成改善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9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定區中榮里許中營二四之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定區中榮里許中營二四之二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