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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京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1-100-070274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1/07/07
違規日期
2011/01/2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頭份市下興里下東興九一之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苗栗縣頭份市中華路1110號空地前
統一編號
8681271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