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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90002
- 處分日期
- 2019/09/03
- 違規日期
- 2019/08/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新光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廠房、廠房附屬辦公室、單身員工宿舍及員工餐廳新建工程(工地地號:本縣線西鄉富貴段214、217、218、219、220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案經本局於108年8月16日派員會同貴公司人員(林育賢先生)至現場勘查,發現前述工程已動工興建;惟查貴公司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另查貴公司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業經彰化縣政府108年8月27日府授環廢字第1080300845號函核准在案。本案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一○八號二樓之二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富貴段214、217、218、219、22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