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0-110031
- 處分日期
- 2021/11/16
- 違規日期
- 2021/09/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再利用機構,領有事業廢棄物領計畫書(事業管制編號D9703126)廢棄物R-0701:廢木材,再利用用途為生質燃料,作為燃料或燃料原料使用,並未許可做堆肥使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再利用種類及再利用管理方式編號二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二項次18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東港鎮大利路三段112之5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工業路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