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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3-070009
 
            
            
            
                
- 處分日期
 
                - 2024/07/26
 
            
            
                
- 違規日期
 
                - 2024/07/0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下稱缺失記點原則),記缺失4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依缺失記點原則,記缺失4點。(3)工地出入口:屬區域開發工程、疏濬工程,未洗掃鄰接道路或設置自動洗車設備者,依缺失記點原則,記缺失10點。(4)監測設備:施工規模達第十八條規定條件,未設置監測儀表或未設置攝錄影監視系統,記缺失10點,以上共計28點缺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第8條、第10條、第7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三二號七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武嶺橋(0k+000)至瑞源堤防(1k+000)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