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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50010
- 處分日期
- 2017/05/04
- 違規日期
- 2017/04/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8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鳳屏二路394巷42號從事預拌混凝土製造業,屬公告第3批應設置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查原任專責人員陳○○於105年1月1日已申請退休在案,惟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設置代理人或完成同一級別以上之空氣污染專責人員核定設置,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8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及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義和里鳳屏二路三九四巷四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鳳屏二路三九四巷四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