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08-050013
- 處分日期
- 2019/05/08
- 違規日期
- 2018/11/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4月15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77-T5)107年11月29日,清運「新格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非有害集塵灰及其混合物(D-1099)至桃園市「力綠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聯單編號:E56006541070162),惟該車GPS無軌跡且無同步訊號回傳,D-1099係屬清運機具應裝置系統之廢棄物,惟清運車輛啟動時,未維持系統正常運作,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八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並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保生路一四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保生路142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