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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賢實業社

文號
30-111-040008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2/04/26
違規日期
2022/03/2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4款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社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屬應設置廢(污)水處理乙級專責人員製程,本局於110年6月11日同意貴社乙級專責○○設置,該員為連續三年以上未經核准設置為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本局已於110年6月11日核准公文中告知應於到職日翌日起六個月內依規定完成到職訓練,並於15日內檢具文件向本局報備(應於110年12月26日前完成),本局於111年3月21日稽查,發現貴社未依上述規定完成專責人員訓練及報備。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3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4款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中正二街一○五巷四二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中正二街105巷42號
統一編號
26426065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