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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卜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7-010033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8/01/23
違規日期
2017/10/1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10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廠)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查獲缺失如下:(一)污染源設備原倉(E107)後有一製程流程經加熱設備、冷卻設備後至成品倉配料,及新增一粉碎機後接脈動式袋式集塵器處理後由室內逸散。 (二)現場粉狀料經散裝後至出料口(E102)。 (三)污染源平倉(E108)及進料口(E104)各有5座。(四)污染源設備進料口(E105)廢氣經氣罩收集至袋式集塵器處理。(五)電腦控制磅秤及製粒機(E005~E007、E009)流程與許可證內容不一致。(六)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1)壓差計讀值為0.5cmH2O,及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2)壓差計讀值超出儀表最大讀值。(七)製粒機(E005)廢氣收集孔蓋掉落,未密閉收集。綜上,前揭情事皆與許可證核定內容不一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07年2月23日前提出操作許可異動或變更申請或依原許可證核定內容確實操作。限改日期:107年02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八七號一七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自強路九九號
統一編號
36514783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