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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40005
 
            
            
            
                
- 處分日期
 
                - 2024/04/18
 
            
            
                
- 違規日期
 
                - 2023/10/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會同環境部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於112年○○月○○日至貴公司稽查,公司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廢棄物再利用許可,再利用項目為R-0904漿紙污泥、R-0906紡織污泥,現場廢棄物R-0904、R-0906混入水泥、廢玻璃、集塵灰及玻璃纖維製成水泥方塊,及R-0904、R-0906現場貯存場未依原核定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地點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北區民富里少年街三七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芎林鄉華龍村五和街二五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