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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污染防治股份有限公司(大埤廠)

文號
40-110-090009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1/09/14
違規日期
2021/03/1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3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大埤廠)查察,貴公司(大埤廠)再利用製程中有產出廢濾網及廢塑膠,惟貴公司(大埤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無登載廢濾網及廢塑膠項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1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大埤鄉嘉興村豐田路五三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大埤鄉嘉興村豐田路五三號
統一編號
12888122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