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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030002
- 處分日期
- 2019/03/25
- 違規日期
- 2018/12/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12月6日派員至本市善化區善化段3406、3406-3、3407、3407-1地號查察,發現貴公司於南部科學工業園區內載運一般事業廢棄物至前揭地號空地內進行簡易分類後,再行併車清運至最終處理廠,雖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惟未依許可所登載內容規定,即在此作為貯存場或轉運站,並從事初步分類篩選之行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南關里光復路五三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善化段3406、3406-3、3407、3407-1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