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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30051
- 處分日期
- 2019/03/28
- 違規日期
- 2019/02/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違反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本局於108年2月22日14時05分至貴公司周界外下風處進行氣味之判定,發現有腥魚飼料味,異味污染源係因貴公司廠內進行鱸魚飼料製程,以魚粉等為原料,經下料混合、研磨、製粒、熟化、冷卻及篩選等作業程序後,包裝製成成品,其作業產生之廢氣異味經袋式集塵器,因未有效收集及處理,致廢氣異味逸散周界外污染空氣。在貴公司周界外(中山路一段一巷10號旁巷道)進行採樣,檢測分析結果異味污染物檢測值為300,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值(工業區)50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處分)限改日期:108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中山路一段二九巷九、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湖內區中山路二段29巷9號廠房周界外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