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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池畜牧場

文號
30-100-120011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1/12/22
違規日期
2011/10/2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二崙鄉定安村定安路五○號之一二
違規地址
雲林縣二崙鄉永定厝段三四六、三四六之二至三四六之九、三四七、三四七之四至三四七之六地號等一三筆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