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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120001
- 處分日期
- 2024/12/02
- 違規日期
- 2024/08/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8月7日派員執行環保犯罪案件後續督察,發現貴公司登記機構地址及營運紀錄存放地址並無人員在場,亦無文件存放,貴公司未依規定將營運紀錄存放於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1095號9樓之地址,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赤西二街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1095號9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