駿泰食品有限公司
- 文號
- 41-107-110006
- 裁罰機關
- 雲林縣
- 處分日期
- 2018/11/07
- 違規日期
- 2018/09/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案於上開時段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該現場空地(座標:X:120.29734541,Y:23.70214683)發現有堆置廢棄蔬菜影響環境衛生之情事,經業者確認無誤。2.本案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規定,依法告發。3.本案業者承諾該廢棄物於107年9月18日前清理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有才村有才一之二八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新湖村118號附近
- 統一編號
- 2834261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