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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60009
- 處分日期
- 2018/06/06
- 違規日期
- 2018/04/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本局於107年4月26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發現下列違規情形:1、106年3月及5月之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盛裝容器(廢棄物代碼:B-0299)產出數量為0.427公噸及0.348公噸,惟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該項廢棄物核准最大月產生量為0.26公噸,廢棄物數量增加逾百分之10。2、105年9月及106年8月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 C-0301) 產出數量為0.256公噸及0.456公噸,惟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該項廢棄物核准最大月產生量為0.1公噸,廢棄物數量增加逾百分之10。3、105年12月廢油漆、漆渣(廢棄物代碼: D-1701)產出數量為4.05公噸,惟廢棄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管制編號:F1601318)。經查下列違規情形(廢棄物數量增加逾百分之10,惟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一)、106年3月及5月之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盛裝容器(廢棄物代碼:B-0299)產生量分別為0.427公噸及0.348公噸,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月產生量(0.26公噸)。(二)、105年9月及106年8月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 C-0301),產生量分別為0.256公噸及0.456公噸,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月產生量(0.1公噸)。(三)、105年12月廢油漆、漆渣(廢棄物代碼: D-1701) 產生量為4.05公噸,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月產生量(3公噸)。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泰山區山腳里美寧街三七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泰山區美寧街3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