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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50019
- 處分日期
- 2022/05/12
- 違規日期
- 2022/03/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0年12月27日派員至違反地點稽查,查獲貴公司收受廢塑膠(R-0201)、廢人造纖維(R-0801)等事業產出廢棄物後進行轉賣,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4之廢塑膠再利用管理方式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39之廢人造纖維再利用管理方式,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限期至111年2月25日前改善完成;本局於111年3月17日派員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從事前揭再利用行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快速路六段九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青田段284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