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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1-010006
- 處分日期
- 2012/01/06
- 違規日期
- 2011/11/0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1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一、貴公司所屬煉鋼廠(廠址:宜蘭縣蘇澳鎮龍德里德興一路57號)從事金屬基本工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0年11月9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廠於逕流廢水放流口(RD04)排放廢水,其現場檢測結果pH值(氫離子濃度):9.68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裁處,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項次一計算結果處新臺幣10萬元整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教育法環境講習時數及罰鍰額度裁量基準附表一規定處環境講習2小時。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龍德里德興一路五七號、冬山鄉大興村德興一路五九號、五結鄉成興村五濱路一段二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龍德里德興一路五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17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