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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利澤廠

文號
40-107-080014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08/22
違規日期
2018/04/1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一、本日會同宜蘭縣環保局執行水污染、空氣污染及廢棄物聯合查察;水污染及空氣污染查核結果由宜蘭環保局另行記錄及告發。二、該公司為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主要廢棄物依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包含B-0299、B-0199、R-0910、C-0301等廢棄物。三、查其廢棄物貯存區有堆置14袋太空包裝之空瓶,據現場員工表示,該塑膠空瓶申報為B-0199或B-0299之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容器,其原處理方式為原料供應商回收,惟自本(107)年初,原料供應商不再回收使用過後之原料盛裝容器,目前容器貯存於廠內,擬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於廠內清洗後委由清除處理機構處理,惟查其廢棄物清理書B-0199及B-0299應為化學實驗作業程序產出與現場塑膠空瓶不符查塑膠空瓶(二氧化矽蝕刻劑、硝酸等原料空器)等應屬製程產出之C類或D類廢棄物產出未登載於清理計畫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規定,現場14袋太空包裝之塑膠空瓶亦未申報貯存數量。四、查該公司C-0301廢液閃火點小於60℃之廢棄物貯存情形,其C-0301分為兩區貯存,該C-0301於其中上述一區貯存時未標示產出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侑持性標誌等標示,另一分C-0301貯存區,部分貯存容器未標示貯存日期及標示成分名稱與該廢棄物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宜蘭縣五結鄉成興村利工一路二段三一號
違規地址
宜蘭縣五結鄉成興村利工一路二段三一號
統一編號
2794686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