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興石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
- 文號
- 40-108-060037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6/24
- 違規日期
- 2019/03/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3月19日配合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檢處至貴廠稽查,據貴廠周○○表示,貴廠將廢棄物清除至相同法人所屬其他分廠(台灣石化公司林園廠)貯存,惟貴廠廢清書廢棄物貯存方式填報為廠內貯存,與現況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石化二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石化三路2號
- 統一編號
- 23531178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