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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興石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

文號
40-108-06003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6/24
違規日期
2019/03/1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108年3月19日配合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檢處至貴廠稽查,據貴廠周○○表示,貴廠將廢棄物清除至相同法人所屬其他分廠(台灣石化公司林園廠)貯存,惟貴廠廢清書廢棄物貯存方式填報為廠內貯存,與現況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石化二路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石化三路2號
統一編號
2353117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