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溪埔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溪埔畜牧場

文號
30-109-050018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5/21
違規日期
2020/01/3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業
違規情節
查該牧場領有畜牧場登記證為農畜牧登字第114288(補)號,許可可飼養頭數197頭,本局人員會同飼主入場內查數飼養頭數共10區,總數為207頭(現場錄影存證),屬於水污法事業定義,依規定須申請排放許可證,本案已違反水污法第14條相關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內門區木柵段三一五之八、三一六、三一六之一地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內門區木柵段315-8、316、316-1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