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3-010031
- 處分日期
- 2024/01/26
- 違規日期
- 2023/12/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依據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新化廠再利用產品產出量月申報異常情形分述如下:一、其他未列名水泥製品(代碼:231199),112年1月至11月未申報。二、其他雜項非金屬礦物製品(代碼:231699),112年7、11月未申報。三、其他土類(代碼:060099),112年7、11月未申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一七五號三○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化區知義里新和庄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