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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080023
- 處分日期
- 2019/08/22
- 違規日期
- 2019/07/0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7月4日派員前往督查,發現貴公司受超全靜電粉體塗裝廠以管線輸送方式委託處理廢水,並設置進流水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惟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讀數。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3條第1項附表八及第5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建國里復興路二六巷三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區建國里復興路二六巷三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