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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10026
- 處分日期
- 2018/01/18
- 違規日期
- 2017/12/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勾稽貴公司(管制編號:J6200187)105年12月至106年6月份網路申報資料及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J10406240001)所登載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製程代碼:000000)產出之廚餘(廢棄物代碼:R-0106)最大產生量為(0.5公噸/月),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50105090F號公告之「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規定,應於106年3月1日起以網路傳輸方式進行申報;惟本局勾稽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系統,發現貴公司於106年3月至106年6月期間,未依規定於期間內連線上網申報廢棄物廠內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崑崙里大觀路三段二二○巷一八號七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芎林鄉永興村富林路1段55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