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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60040
- 處分日期
- 2024/06/29
- 違規日期
- 2024/05/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日至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經查其A-3701貯存區有標示廢棄物名稱,惟C-0301及R-0208等廢棄物未標示廢棄物名稱,再查A-3701未依規定分類編號及標示廢棄物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並於A-3701貯存區發現貯存3袋廢棄物(太空包裝),經詢問貴公司人員表示為廢紙,故貴公司未依規定將有害事業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分類貯存,另查其B-0399廢棄物亦未標事業名稱、種類、貯存日期、有害特性標示,且未設置專門貯存場所,及以四周採用抗蝕及不透水材料構築,且未防止地面水及雨水流入、滲透等設備,上述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5條及第11條第1款、第2款。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鳳森里大業南路四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大業南路4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