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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昌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加昌加油站)

文號
32-110-06000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1/06/17
違規日期
2021/04/06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4月6日高市環局土字第11032813201號函變更公告楠梓區後勁段一小段9-3、14、15及19地號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並認定加昌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為污染行為人,爰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進行裁處。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一一九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119號
統一編號
2335199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