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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鋼實業有限公司

文號
40-108-110011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11/19
違規日期
2019/11/1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該公司從事碎石、砂及預拌混凝土作業,收受燃煤飛灰做再利用業務,惟經本局108年11月15日派員稽查,查核該公司未取得再利用者身分檢核並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0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里健東路一五九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里健東路159號
統一編號
8032346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