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區管理處
- 文號
- 31-107-040002
- 裁罰機關
- 宜蘭縣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違規日期
- 2017/12/18
- 違反法條
-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2月18日派員至貴處位於頭城鎮外大溪路236號(大溪淨水場)自來水直接供水點採樣稽查,該水質經檢驗結果其濁度為:3.0NTU,未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最大限值2NTU),核已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及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之規定,並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第24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員山鄉金山西路二六五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頭城鎮外大溪路236號
- 統一編號
- 40544649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