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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2-070004
- 處分日期
- 2023/07/19
- 違規日期
- 2023/04/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後興段385地號土地起造之「集合住宅新建工程」,該工程於施工期間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第10條(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或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及第11條(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5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普忠里環中東路七七二之二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龍慈路83號對面(中壢區後興段38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