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成畜牧場
- 文號
- 20-106-110008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7/11/06
- 違規日期
- 2017/09/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9月27日21時於「○○畜牧場」周界外採氣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其檢測結果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違規部分限期於107年1月19日以前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霧峰區草湖路二五○號(天時段六五四、六六八、六六九、六七○地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霧峰區草湖路250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