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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茂畜牧場

文號
30-111-070010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2/07/20
違規日期
2022/05/2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罰鍰金額
NT$15,42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1年5月27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534 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380 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45 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42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111年6月28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416)。限改日期:111年07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鹽水區坔頭港段一一八七地號,坔頭港段一一八八地號,坔頭港段一一八九地號,臺南市下營區大屯寮段一五六三地號,臺南市下營區大屯寮段一五六四地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鹽水區坔頭港段1187、1188、1189地號及下營區大屯寮段1563、1564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