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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20015
- 處分日期
- 2025/02/08
- 違規日期
- 2024/12/1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3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2月15日10時28分許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紡織業,於貴公司官田廠放流口處見有排放廢(污)水至廠外地面水體,經採集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紡織業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COD)檢驗值181mg/L、標準值100mg/L,生化需氧量(BOD)檢驗值55.1mg/L、標準值30mg/L)。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24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或其他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114年1月14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985)。限改日期:114年02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三九二號一二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工業路一一號A區、成功街六、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