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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00002
- 處分日期
- 2024/10/07
- 違規日期
- 2024/09/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經發局通報,本局於113年9月13日14時10分派員至本市仁武區新庄巷126-2號稽查,現場發現廠外積水坑水面有些許浮油情形,貴公司表示稍早因移動機台造成切削油洩漏,現場已立即清理改善,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之清理,除再利用方式外,應以下列方式為之:三、委託清除、處理:(一)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新庄巷一二六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新庄巷126-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