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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20036
- 處分日期
- 2020/02/24
- 違規日期
- 2019/11/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保安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108年11月14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前往督察,發現貴公司保安廠廢潤滑油及廢油泥(廢油混合物)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名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貯存區現場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9年04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東區泉南里長榮路一段二○三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仁德區上崙里中正路一段六一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