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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6-080031
- 處分日期
- 2017/08/29
- 違規日期
- 2017/01/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3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機動稽核組於106年1月25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人員至高雄市小港區高雄港70號碼頭會勘貴公司報運出口貨物「ALUMINIUM SCRAP & COPPER SCRAP」一批(報單號碼:BC//06/400/N0108),經查驗結果有未拆卸瓦斯防爆接頭(含鐵、鋁、橡膠、塑膠),屬混合五金廢料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含印刷電路板之視訊分流器、以塑膠封裝之導線架組及粉碎料,為廢電子零組件、下腳料、不良品,屬混合五金廢料之有害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而輸出該批貨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3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路三一九巷八六號、三二三巷一二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高雄港70號碼頭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