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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4-030002
- 處分日期
- 2025/03/10
- 違規日期
- 2024/09/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13年9月24日派員前往該公司,經人員勾稽發現,該事業7月份廢塑膠有質量不平衡問題,業已違反廢棄物情理法第31條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頻率」公告事項二規定。又抽查事業銷售紀錄資源化產品(B2-2)於5月售給東南企業行(109.14噸)、6月售給東南企業行(177.38噸)及7月售給勝邦建材行 (47.85噸)、逢春實業行(511.94噸),與事業許可證之資源化產品流向及衍生廢棄物清除處理流向說明不符,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清除、處理機構應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信義區深澳坑路一七三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信義區深澳坑路一七三之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