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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登養豬場

文號
40-108-060001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19/06/20
違規日期
2019/02/1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本案為喬登畜牧場廚餘養豬現場稽查,本局人員於11:50到達現場,出示證件表明來意。2.稽查時,由該牧場代表人詹先生配合稽查,現場貯存廚餘惟該畜牧場未向本局申請廚餘再利用檢核資格,檢視其蒸煮設備久未使用,爰餵食豬隻之廚餘未高溫蒸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規定,予以告發,已請代表人詹益齊確認無誤。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南投縣水里鄉新山村梧桐巷一五號
違規地址
南投縣水里鄉郡坑段68、68-2、68-4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