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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沛晶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080017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8/08/23
違規日期
2018/04/1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84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貯存池內消防水抽至雨水溝再由RD01放流口排放至廠外。於RD01雨水溝放流口採樣,經檢測結果總懸浮性固體為7700 mg/l(標準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48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泰和里中華路六七六巷一六號
違規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泰和里中華路六七六巷一六號
統一編號
8940466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