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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120030
- 處分日期
- 2021/12/28
- 違規日期
- 2021/09/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0年9月17日20時53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該廠往市區500公尺發現該廠製程異味(肉骨粉),另於陳情相對位置(水燦林國小)未有發現該廠製程異味,本局於下風處架設風速(向)儀測得北風,風速0.5m/s2遂本局進廠會同業者巡查,該廠二廠作業中,據該廠業者表示於今日下午已進料作業,於23時前結束作業,另廠內二廠作業時逸散製程異味,依據行為準則第8條第1項第2款規定,雖有裝置異味污染物及處理設備,但異味污染物未有被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加熱管理不當產生或其他操作,致產生異味污染物,依法告發。3.本局已請業者改善(鐵門關閉)避免異味逸散。4.請於文到7日內提出陳述,逾期視同無效。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及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水林鄉萬興村萬興四八之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水林鄉萬興村萬興48-1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