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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0-050021
- 處分日期
- 2011/05/23
- 違規日期
- 2011/04/11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31條部分限100年7月29日前改善完成,改善內容為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停工或停業。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36條部分限於100年7月29日前完成改善,改善內容為應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貯存廢棄物,並檢具改善完成之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期未依上述規定辦理,按日連續處罰。
- 裁處依據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6條第1項第4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北斗鎮大新里拓農路一二六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北斗鎮拓農路一二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