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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1-020008
- 處分日期
- 2012/02/16
- 違規日期
- 2011/09/0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2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25,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5000元整,一、處罰鍰新臺幣2萬5,000元整,並自101年2月16日起停止處理污染源(處理生雞糞快速發酵機器)之操作。
二、處環境講習8時整。環境講習時間、地點及對象以「環境講習通知單」另行通知。
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及第82條第4款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第2項違反本法發生日(含)前一年內違反相同條款累積4次。
二、依環境教育法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三星鄉拱照村大坑路三九之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三星鄉拱照村大坑路三九之六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