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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08-100210
- 處分日期
- 2019/10/16
- 違規日期
- 2019/05/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於108年5月13日14時35分派員至臺中市沙鹿區O段O地號土地稽查,發現該公司於上述土地暫置營建工程產出之廢棄物,惟現場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涉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暨行為時「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區健行里忠明路四二四號一七樓之四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沙鹿區西勢段84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