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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10021
- 處分日期
- 2021/11/29
- 違規日期
- 2021/09/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6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彰濱廠(位於:本縣縣鹿港鎮東石里環工九路3號)從事金屬鎖零組件電鍍作業,現場電鍍污泥A-8801之貯存設施,未設置專門貯存場所,及無配置所須之警報設備、滅火、照明設備或緊急沖淋安全設備,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9月10日現場督察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111年1月29日完成改善,改善項目為設置專門貯存場所且符合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範。限改日期:111年01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6款、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環工九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環工九路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